校教(2018)70号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福州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培育)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和条件
1.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规定的建设目标、内容和建设方式等相关要求进行项目培育建设。
2.根据教育部“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我校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培育的分类范围为教育部2019、2020两年建设规划的范围,结合我校情况具体包括物理学类、化学类、海洋科学类、地质学类、力学类、材料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土木类、水利类、矿业类、海洋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类、建筑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文学类(含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类等23类。
二、遴选原则与方式。
1.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现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中心开发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优先考虑。
2. 学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申报、答辩、专家评议、公示、学校审定的方式,遴选确定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培育)名单。
三、立项管理
1.学校对本次立项建设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培育)将加强过程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和交流。立项建设经费将根据建设情况分期划拨。
2.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将根据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培育)建设成效择优推荐。
四、申报材料
1.《2019年福州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培育)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一份、WORD版本文件一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院)-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2019年福州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培育)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份。
2.以上电子文件组成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XX(学院)-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培育))。
五、时间安排
1.2019年1月4日前,各申报单位将申报书和推荐汇总表纸质稿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行政北楼西209),电子稿发至32815911@qq.com。联系人:刘毅 22868917。
2.2019年1月11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培育)评审结果经公示后发文公布。
附件:1.2019年福州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培育)申报表
2.2019年福州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培育)申报汇总表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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